郑莉君,女,蒙古族,教授、硕导。1982年2月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生物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留校任教于教育系。1982年—1983年参加了教育部委托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系举办的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心理学教师研修班学习。1992 年晋升为副教授、1999年晋升为教授。曾任心理学教研室主任,兼任内蒙古自治区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委员、2000年至2006年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6届委员会委员。
在高等师范院校从事教学工作30余年,系统讲授过讲授本科生“人体解剖生理学”、“学校卫生学”、“教育心理学”、“青少年心理卫生学”、“生理心理学”、“公共心理学”,研究生“认知发展心理学”、“青少年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心理研究”、“个性发展研究”等课程。任《现代心理学》教材副主编,参与完成的“高师公共心理学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于1997年获自治区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9年主持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内蒙古少数民族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心理障碍成因分析》,1997年主持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大学生心理疾病的调查、诊治与预防》,1994年合作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发生认识论》,1996年参加全国协作组“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问卷中国大学生常模”的修订工作。
2000年入选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第二层次。
2001年10月调往杭州师范大学工作。曾任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主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杭州市人大代表。现为杭州师范大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点负责人,心理健康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浙江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社会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全国维果茨基研究会副会长。
2001年年至今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婚恋心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个性发展等领域主持完成省部级及杭州市课题6项。正在主持研究的纵横向课题2项、省级重点规划教材《现代健康心理学》主编。1982年至今已主编、副主编著作6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7篇学术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专著《内蒙古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2000年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合作撰写的专著《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发生认识论》1996年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家庭教育的关键----关注儿童心理健康》一书,2010年获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7年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三等奖、1998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2001年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