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0级博士研究生
2.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制)
4.2020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2019级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
6.2020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7.2021年考核延期及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见附件,由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新威尼斯v0008
2022年10月22日